1、车祸后赔了200元,他们又索赔一万多怎么样处置
车祸后已赔偿200元,但他们又提出一万多的索赔需要时,受害人的确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争议。这种处置方法是基于《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当事人未达成共识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面对他们的第三索赔,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是合法且有效的方法。
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事故责任方及受害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
1.当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的比率分担责任。这一规定确保了责任与赔偿的公平性。
2.对于机动车辆与非驾驶员、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若非驾驶员、行人没过错,则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有证据证明非驾驶员、行人有过错,法律快车提醒,则依据过错程度适合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
4.若机动车辆一方没过错,也需承担低于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辆导致的,机动车辆一方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十七条详细规定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时的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成本。
3、交通事故报警不处置如何解决
若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部门未予处置,当事人可以到交警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应根据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采集证据等工作。若交警部门未履行职责,当事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因此,若交警部门未按规定处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投诉举报是合理且必要的。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当事人应提供详细的交通事故状况及报警记录等证据材料。